隐私政策
生效日 2026-08-13
e-Pro 株式会社(以下称"公司")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迅速顺畅地处理相关诉求,制定并公开如下隐私政策。
本文为韩语原文的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中韩文内容如有差异,以韩语原文为准。
第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公司为下列目的处理个人信息,不用于目的之外的用途。
- 确认注册意愿、经营者资格审核与批准、会员管理
- 受理商品询价、供应商调查、核算并提示报价
- 履行进口代理合同——下单、付款、生产与品质管理、运输、清关、境内配送
- 开具税务发票、款项结算及差额退还
- 受理与处理索赔、争议调解
- 发送公告、回应客户咨询
- 通过社交账号处理登录并核验邮箱地址
第2条(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 区分 | 收集项目 | 收集方式 |
|---|---|---|
| 会员注册(必填) | 注册 ID、密码、营业执照号、行业类别、经营项目、公司名称、营业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姓名、负责人手机号、负责人邮箱、税务发票接收邮箱、银行名称、账号、账户名 | 注册表单 |
| 会员注册(选填) | 英文公司名称、英文营业场所地址、部门·职务、拟进口品类 | 注册表单 |
| 附件 | 营业执照副本、存折副本 | 文件上传 |
| 商品询价(会员) | 商号、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收货地址、期望交付日、其他要求事项 | 询价表单 |
| 商品询价(非会员) | 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非会员简易询价表单(取得收集与使用同意后) |
| 社交登录(选填) | 服务商账号唯一标识符、邮箱地址、邮箱验证状态、资料姓名 | 使用 Kakao / NAVER / Google 登录时由相应运营商提供(仅限用户同意的情形) |
| 自动生成 | 访问 IP 地址、Cookie、服务使用记录、浏览器及设备信息 | 服务使用过程中自动收集 |
公司不收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3条规定的敏感信息(种族、思想、健康、犯罪记录等)及第24条规定的唯一识别信息(居民登录号等)。
第3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有期限)
公司在法令规定的保有期限或经信息主体同意的期限内处理并保有个人信息。
| 保有项目 | 保有期限 | 依据 |
|---|---|---|
| 会员信息 | 至会员注销为止 | 履行使用合同 |
| 非会员商品询价 | 答复完成后 1 年 | 查核询价记录并回应再次询价 |
| 社交登录关联信息 | 至会员注销或解除关联为止 | 维持登录方式 |
| 快捷注册同意待处理信息(邮箱、姓名) | 同意完成时或 15 分钟后销毁 | 同意前临时保管 |
| 合同或撤回要约等记录 | 5年 | 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 |
| 货款结算及货物供应记录 | 5年 | 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 |
| 消费者投诉或争议处理记录 | 3年 | 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 |
| 税务发票等交易凭证 | 5年 | 国税基本法、增值税法 |
| 进出口申报相关单证 | 5年 | 关税法 |
| 服务访问记录 | 3个月 | 通信秘密保护法 |
保有期限届满的个人信息将立即销毁。但依其他法令需要保存的,在该期限内分离保管。
第4条(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
公司仅在第1条载明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且仅在取得信息主体同意、法律有特别规定等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及第18条的情形下向第三方提供。
| 接收方 | 提供目的 | 提供项目 | 保有期限 |
|---|---|---|---|
| 报关行 | 进口申报及清关代理 | 商号、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号、收货地址 | 关税法规定的保管期限 |
| 韩国境内运输公司 | 指定到货地配送 | 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收货地址 | 配送完成后6个月 |
第5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公司为提供服务而委托下列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签订委托合同时,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在合同中载明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事项,并监督受托方的处理情况。
| 受托方 | 委托业务内容 |
|---|---|
| TODO(client): 中国合作方名称 | 中国当地供应商调查、下单、验货、出口报关业务 |
| TODO(client): 主机服务商 | 服务基础设施运营及数据保管 |
| TODO(client): 邮件发送服务商 | 报价单及通知邮件发送 |
| TODO(client): 咨询机器人运营商 (saleslink.pro) | 网站咨询机器人运营及咨询内容处理 |
| NAVER Corp.(NAVER Analytics) | 网站访问及使用状况分析 |
委托业务内容或受托方发生变更时,将通过本政策予以公开。
第6条(个人信息的跨境转移)
公司为执行中国当地业务,按下列方式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境外。信息主体可拒绝跨境转移,但拒绝后中国采购及进口代理服务的提供可能受到限制。
| 接收方 | 接收国家 | 转移项目 | 转移目的 | 保有期限 |
|---|---|---|---|---|
| TODO(client): 中国合作方名称及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商号、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商品规格及订单信息 | 供应商调查、下单、生产与品质管理、出口报关 | 至委托合同终止为止 |
| Google LLC(Google Analytics) | 美利坚合众国 | 访问 IP、浏览器与设备信息、访问页面及使用记录(Cookie) | 网站使用状况分析 | TODO(client): GA 数据保留期限设置值 |
| Google LLC(Google Ads) | 美利坚合众国 | 访问 IP、浏览器与设备信息、广告点击及转化发生记录(Cookie) | 广告效果衡量及投放效率改进 | 依 Google Ads 政策(最长 540 天) |
第7条(通过社交账号登录所取得信息的使用)
仅当用户选择"使用 Kakao 登录""使用 NAVER 继续"或"使用 Google 继续"时,公司才会从相应运营商处接收下列信息。未使用社交登录的用户,公司不会接收其信息;仅用账号和密码登录也可同等使用全部服务。
| 提供方 | 接收项目 | 使用目的 |
|---|---|---|
| Google LLC(使用 Google 登录) | Google 账号唯一标识符、邮箱地址、邮箱验证状态、资料中设置的姓名 | 快捷注册时创建会员账号、识别会员并处理登录、核验邮箱地址、与现有会员账号关联、自动填写注册申请表的邮箱与负责人姓名 |
| NAVER Corp.(使用 NAVER 账号登录) | NAVER 账号唯一标识符、邮箱地址、姓名 | 快捷注册时创建会员账号、识别会员并处理登录、核验邮箱地址、与现有会员账号关联、自动填写注册申请表的邮箱与负责人姓名 |
| Kakao Corp.(Kakao 登录) | Kakao 账号会员编号、邮箱地址、邮箱验证及有效状态、昵称 | 快捷注册时创建会员账号、识别会员并处理登录、核验邮箱地址、与现有会员账号关联、自动填写注册申请表的邮箱与负责人姓名 |
公司请求的访问范围以登录所必需者为限。就 Google 而言为 openid、email、profile 三项,不访问通讯录、日历、云端硬盘、邮件等其他 Google 服务。
- 所接收的信息仅用于上表所载目的,不用于其他用途。
- 公司不向第三方出售或提供所接收的信息。但依法令应侦查机关要求,或为调查与应对安全事件,可在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处理。
- 公司不将所接收的信息用于广告投放、定向广告、用户画像或信用评估。
- 公司不以人工方式查阅所接收的信息。但为用户本人请求的客户支持、安全事件调查或履行法定义务而确有必要时,可予查阅。
- 公司依《Google API 服务用户数据政策》的有限使用(Limited Use)要求处理自 Google 账号接收的信息。
- 公司不将通过社交登录取得的信息转移至境外,相关信息保存于韩国境内服务器。
所接收的信息与该会员账号关联保存,于会员注销时或收到解除关联请求时立即销毁。解除关联可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提出,用户也可在 Google 账号的"安全性 → 第三方应用与服务"、NAVER 的"我的信息 → 外部网站连接"或 Kakao 的"Kakao 账号 → 账号使用 → 已连接服务管理"中自行撤回访问权限。
解除关联及删除请求:070-8885-6000 · epro.b2b@gmail.com
第8条(个人信息的销毁)
- 因保有期限届满、处理目的达成等致个人信息不再必要时,公司立即销毁该个人信息。
- 电子文件形式的信息采用无法复原和再生的技术方法删除,纸质文件通过粉碎或焚烧销毁。
第9条(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式)
- 信息主体可随时要求公司查阅、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或停止处理。
- 权利行使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司将立即采取措施。
- 信息主体要求更正个人信息错误的,公司在完成更正前不使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
- 权利行使亦可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受委托人进行,此时须提交委托书。
第10条(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 管理措施——制定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最小化经办人员并定期培训
- 技术措施——个人信息处理系统访问权限管理、安装访问控制系统、密码加密存储、安装并更新安全程序
- 物理措施——对机房及资料保管室等实行门禁管理
- 传输加密——服务全程适用 HTTPS(TLS) 以保护传输中的信息
第11条(Cookie 等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运营及拒绝)
公司为维持登录状态、记忆语言设置及分析访问状况,按下列方式使用 Cookie。
| Cookie | 目的 | 保存期限 |
|---|---|---|
| cp_session | 维持登录状态 | 至退出登录或设定的会话时间届满为止 |
| cp_admin | 维持管理员登录状态(仅限员工) | 至退出登录或设定的会话时间届满为止 |
| cp_oauth_state, cp_oauth_locale, cp_oauth_intent | 防止社交登录请求被伪造篡改、记忆返回语言、区分登录与账号关联 | 10 分钟 |
| cp_social_ticket | 转到快捷注册同意页面期间确认待处理信息 | 15 分钟 |
| cp-locale | 记忆所选语言(韩语/中文) | 1 年 |
| _ga, _ga_*(Google Analytics) | 分析访问人数及使用状况 | TODO(client): GA 数据保留期限设置值 |
| _gcl_au(Google Ads) | 衡量广告点击是否促成询价 | 90 天 |
| NAVER Analytics 设置的 Cookie | 分析访问人数及使用状况 | 依 NAVER Analytics 设置 |
- 用户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保存 Cookie。但拒绝后可能出现无法维持登录状态、语言设置不被记忆等使用不便。
- 对 Google Analytics 的收集,可通过 Google 提供的停用浏览器插件(tools.google.com/dlpage/gaoptout)予以拒绝。
注册草稿与"记住账号"仅保存在用户浏览器的本地存储中,不会发送至公司服务器。密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保存到浏览器。
第12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公司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全面负责个人信息处理事务,并处理信息主体的投诉与救济。
| 区分 | 内容 |
|---|---|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李钟根(代表理事) |
| 联系电话 | 070-8885-6000 |
| 邮箱 | epro.b2b@gmail.com |
信息主体可就服务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咨询、投诉处理、损害救济等事项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提出。
第13条(权益侵害救济方法)
信息主体如需就个人信息侵害获得救济,可向下列机构申请争议调解或咨询。
- 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 — 1833-6972 (www.kopico.go.kr)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118 (privacy.kisa.or.kr)
- 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 — 1301 (www.spo.go.kr)
- 警察厅网络调查局 — 182 (ecrm.police.go.kr)
第14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隐私政策自 2026-08-13 起适用。内容有增加、删除或修改时,将自施行 7 日前通过服务公告栏告知。